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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06:00:00

開發郊野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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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建立信任並不容易,但凡事總要有開始,第一步是雙方認同有需要踏出這一步。首先我們要放下「立場」,否則我們只會繼續各持己見,難以探討當前的問題。


政府或非政府機構的倡議者都需要以市民作為受眾。畢竟,他們要令市民信服。


很多時候,市民只想對議題多些了解,並沒有強烈立場,他們感興趣的是如何能促進大眾福祉。


上月《施政報告》公布後,不少市民向我詢問郊野公園可否用來興建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舍,他們希望知道環保團體的反對理據。


我告訴他們,政府現時尚未有任何實質發展計劃。《施政報告》提出,郊野公園總面積不會減少甚至會增加,在熱門和高生物多樣性地方又不受影響的情況下,可否考慮利用位於郊野公園邊陲而交通可達的小量地帶,以發展公營房屋或非牟利院舍。


市民期望政府做好鄉郊野外保育,同時滿足迫切的房屋及其他社會需要。郊野公園是我們的重大資產,本屆政府已將約38公頃合適的「不包括土地」例如西灣等納入郊野公園範圍,亦會設立約37公頃的塱原自然生態公園及指定約500公頃的紅花嶺為郊野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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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關郊野公園的討論,意見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應擴大及加強保護郊野公園,另一派則認為政府應善用郊野公園邊陲地帶,作非牟利發展用途。


有關討論才剛開始,方興未艾,各方毋須就此重要議題急下定論。

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