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嗜好,會傷害自己身心的,如煙酒,我們說作不良嗜好。 但如果那些嗜好是傷害別人的,又是甚麼?我說是不道德的嗜好吧!
今年年初,警方和漁護署在元朗八鄉搗破一個位於村屋的野生動物養殖場,內裡的珍禽異獸五花八門,蔚為奇觀,現場負責鑑別品種的幾十位專家也被考起。果子狸、紅頰獴、赤腹松鼠……懶猴、黑池龜、娃娃魚及七線巨鯉……鳳頭鷹、褐林鴞及倉鴞,水獺、豹貓及巨蜥……應有盡有,不應有的也有。面對數目過千本來只應出現在天上和森林裡;現在卻被困在幾百呎水泥空間內的生命,保育專家們心情是何等的複雜——驚愕、憤怒、難過……可想而知。
這宗奇案即將判刑,我不評論。 但在香港飼養奇珍異獸的風氣似乎有越演越烈之勢。一般寵物如貓狗龜兔已不能滿足一些人的「癖好」,而在網絡上隨便就可以找到賣家,當然也不難找到買家。 香港居住環境擠逼眾所周知,能夠將野生動物帶回家的應該非富則貴!但再有錢也不可能將整個海洋或林搬回家吧! 於是本來在森林奔跑的要困籠,在海洋暢游的要住魚缸,在天上飛翔的就要在網裡呆。 強如強國人,也不過是把老虎養在天台吧!
我不是心理學家,完全不能理解這種嗜好背後的心態。是純粹出於新鮮?出於對野生動物的好奇? 想征服大自然的霸道?還是純粹想炫富,在朋友面前威風一下?!無論如何,這些嗜好要付出的代價不菲!不單是飼養者的金錢,而是動物的生命!從森林搬到鐵籠的痛苦很難理解嗎?富貴的玩家們不妨試試關自己進劏房裡,不要說是一生一世,可能一星期你已瘋掉了。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人類請高抬貴手,還生命自由,停止這種不道德的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