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談到我的延遲滿足(delayed gratification)能力是小時候貧窮鍛鍊出來的,但我卻很難製造一樣的環境給孩子成長。即使我創業初期用錢比較謹慎,但也難以用貧窮來形容。不過,我還是花了一些心思去培養他們這方面的能力。
任何教育都應該從身教開始。我和太太都不是大花筒,當我們和孩子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會更節制,而且我仍然維持每天記錄消費的習慣,這都影響着孩子們的消費和儲蓄習慣。
他們小時候,生日或聖誕節都會收到很多禮物,我們規定每個星期只可以拆一份,而孩子們都很習慣這個從小建立的家規。小時候能抵住禮物的誘惑,長大後大概也能抵禦即時滿足的慾望。
我們還有一個家規,他們去主題公園的時候,我們都會預先定下一個消費金額,讓他們玩攤位遊戲和買紀念品,他們知道不是所有慾望都能滿足,要有所取捨,不是每個攤位遊戲都可以玩,而每次也只能買一份小禮物。
到了中學,開始給零用錢的時候,我們不會給予過多的零用錢,僅僅足夠他們吃飯和搭車,有時他們要吃得便宜一點才能掙點積蓄。我們給予零用錢是每個月給一次,讓他們體驗不要成為月光族,月初用多了,月底便沒錢開飯。
另外,為了讓他們體驗延遲滿足的成果,我會把孩子的利是錢和他們額外的儲蓄買入盈富基金,到他們18歲才交回給他們自己打理。兒子出生的時候,恒生指數才14,000點左右,近期即使回落了,仍升了逾倍,這成了他們的一筆小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