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單新聞都幾有趣,閱後感係:commom sense原來真係not common。
德國最高民事法院上周四作出裁決,Birkenstock涼鞋不屬於藝術品,因此不受版權保護。當地聯邦法院駁回了這家德國公司的訴訟,該訴訟旨在阻止德國Tchibo等競爭對手銷售類似鞋型。
主審法官托馬斯科赫(Thomas Koch)表示:「指控並不成立,因為這些涼鞋不是受版權保護的應用藝術(applied art)作品。根據德國法律,版權保護在創作者去世後70年內有效,而設計保護取決於產品的壽命,並只有25年時長。」
在德國法律中,設計與藝術的法律差異在於產品的用途。設計具有實用功能,而應用藝術作品則需要一定程度的個人藝術創造力。
儘管1936年出生的鞋匠Karl Birkenstock仍然在世,但他在上世紀七十年代設計的一些涼鞋,已經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確保權利,Birkenstock代表律師認為這些鞋子應該被歸類為藝術品。
Birkenstock代表律師Konstantin Wegner表示,這款涼鞋具有「標誌性設計」,並在判決宣布後表示會進行上訴。「我們希望在這些未決訴訟中添加論據,」但他沒有進一步詳細說明。
這些年來,Birkenstock經歷過嬉皮、科技愛好者和醫療專業人士的青睞,近年更加成為時尚寵兒。尤其Margot Robbie在2023年大熱電影《Barbie》中穿了一雙粉紅色Birkenstock,品牌又再引來一波廣泛關注。
Birkenstock成立於1774年,由同名家族經營了六代,直到將多數股權出售給L Catterton。這是一家由法國億萬富翁Bernard Arnault及其奢侈品帝國LVMH支持的美國私募股權公司。Birkenstock於2023年上市後,L Catterton仍然是其最大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