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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04:31:20
日報

自強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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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強不息

我們集團一直都沒有法律部門,也很少外聘律師行,幾乎所有合約都是我和我的同事審閱,只是偶爾遇到比較複雜的情況,才會諮詢法律意見。曾經有朋友給我一個重要的忠告,說做生意最重要的團隊是財務和法律。

剛創業的時候,我們沒條件聘用律師,財務也只能聘用一個兼職會計。後來我們才開始聘請全職會計,還陸續增加人手。但在法律方面,仍是我們的真空地帶,每次考慮聘請這方面的員工時,很快又打消念頭。

我不否定他們的重要性,甚至可能比財務更重要。因為我對財務知識仍有一點認識,但法律方面我真的一竅不通,跟律師溝通,無論他們的說話和文字,我通常都摸不着頭腦。而且法律上碰的壁,損失可能更大。

我仍抗拒聘用全職律師或外判律師行,主要原因有幾點。第一,我認為香港的律師一般都不太認識我們的行業,讓他們參與的話,要花很多唇舌解釋,我又比較心急,擔心他們參與後,會拖慢甚至令事情膠着,這會令我崩潰。

第二,我認為商業上的合作,信任比合約更重要。如果沒有信任,無論合約寫得多完善,也總有機會對簿公堂。如果有信任,即使沒有合約也不會有太大問題。打官司往往很折磨人,我做生意的原則是盡量不要訴諸法律,而是努力建立信任,這包括建立良好信譽,讓合作的人信任自己,也願意信任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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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發覺當律師出場的時候,大家的信任便大打折扣,這也是我抗拒用律師的原因。我的想法可能很天真,但這些年來生意還是經營得不錯,沒有經歷過痛苦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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