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樓按貸款過程中,業主須與所選之銀行或財務公司簽訂按揭契據,當中訂明業主同意有關按揭物業作為抵押品,倘若業主日後未有履行還款責任,承按人便有權以銀主身份變賣有關物業以抵償欠款及損失。 銀主盤的產生,正是指業主連月斷供或拖欠供款,亦未能與承按人達成解決方案,最終遭承按人根據按揭條款及透過法律途徑收回抵押物業,以賣樓款項償還按揭欠款及相關損失。 銀主成功售出物業後,樓款先用作償還第一按揭之所有欠款,然後還款予其他已登記押記之債權人,若有餘額,須向業主歸還。 近月有報道指銀主盤呈上升趨勢,銀主盤數量由去年僅數十個增至目前約百多個,增幅達1倍;然而,這個數量與03年曾高達4,000個銀主盤比較,現時數量僅佔高峰時期之3%,仍屬很低水平。銀主盤主要是業主斷供所致,以下幾項因素會加速形成升勢:經濟環境及就業市場轉差、失業率上升、拖欠比率上升、負資產個案增加以及資不抵債的程度加劇。目前按揭貸款拖欠比率處於0.04%低水平,金管局亦未有錄得任何3個月以上負資產拖欠紀錄,故未見得銀主盤在短期內會大幅增加。 作者為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