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康宏環球」(1019)的股東以集團長時間停牌及無法提供業績報告為理由,要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委任包括馬時亨和石禮謙在內的6名人士,進入董事局,但迄今為止,股東會仍未召開。
我不認識馬時亨,石禮謙則吃過幾次飯,都是地產商的飯局,皆因他是地產界的立法會議員,也是多間上市公司的董事。不過,對於「康宏環球」卻有認識,皆因其「戰鬥」中的雙方,均有多位相熟朋友,也會偶然講起此事。
這故事牽涉到城中的多位富豪、風雲人物、活躍人士……現在連政客也在其中了。主要的原因是,其主要股東曹貴子被調查、提控,第二大股東台灣幫因而控制了整間公司,但深圳幫在公開市場以市價買入了大量股份,要求召開股東會,改選董事,台灣幫卻以深圳幫和曹貴子有連繫,拒絕其投票權。
這故事的關鍵處在於:所有的事都是在訴訟中,懸而未決,曹貴子的官司在打,不知有沒有罪,台灣幫和深圳幫的官司在打,既未證實他們和曹貴子的關係,也沒定奪其股份究竟有沒有投票權……
在這官司在打的過渡期中,原董事局主席行使主席權力,禁止了深圳幫的權益,而究竟主席有沒有這權力,又是另一單官司了。
另一個關鍵位,則是一個客觀事實:3年來,現董事局並沒有交出業績報告,因此,「港交所」(388)把一直在停牌的它,正式除牌,現正在上訴中。
「港交所」把公司除牌,被除牌的公司,差不多是十居其十,已沒有主要業務,除牌的影響不大,只是「殼價」的問題。但這一次,「康宏環球」和其他的公司大有不同,皆因它在3年前,還有48億元的資產在手,其中包括了8億元現金,「港交所」貿然將它除牌,等於是放棄了對這48億元資產的監管,不啻是出賣了小股東的權益。
其實,強迫一間公司交出業績報告,不可能做不到:帳目可能有的解釋不了,現金縱然消失了,也可以照實攤說出來,「港交所」甚至可以指派會計師接收公司的帳目,我實在想不出任何理由,「港交所」居然會無法解決此事。現在這做法,只是斬腳趾避沙蟲除牌了事,是否負責任的做法呢?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逢周一、三至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