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7-08-29 06:00:00

捧星造王的粉絲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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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HKEsports網站。

圖為HKEsports網站。

電競公司HKEsports老闆鍾培生接受網媒MenClub訪問,略講了香港電競行業發展相比電競之都有幾慢,電競行業已如何進化成跟世界級一級國際體育賽事的賽制睇齊。電競這個行業,跟體育一樣,可以捧星造王,電競戰隊成員化身網紅吸金,靠粉絲吸金。電競公司,本質上也是經理人公司,當然亦可以變做電競資訊平台,做埋網媒。

除了活動外,靠粉絲吸金的日常方式,是做網上直播,直播打機又好,直播食飯唱歌都好,總之愛你的粉絲會不其然課金給你。

即使不課金也ok,只要你入嚟睇直播,數據上網紅就多一個點擊,多點擊就會被平台放在當眼處,正常人見到視頻多人睇,好奇心會按鍵看看。原理就好似街頭表演心口碎大石,圍爐觀看的人可以自由俾錢,沒有強迫成分,即使不俾錢也可以,只要有堆人圍在一起,總有人會好奇探頭看個究竟的。

不過,粉絲經濟至少有兩個問題:

第一,網紅一推廣告就好易瓜。網紅做非本業的東西是ok的,例如專攻中文的Ben Sir玩Facebook live都會唱歌,人數依然。不過,一推產品,無論你幾軟性都會瓜。所以,「玩膠」地推產品係一種藝術,搞上市的「100毛」就係靠此道出名。

第二,管理網紅跟以前管理藝人有所不同,以前經理人可以自恃跟傳統媒體的平台關係,簽約藝人合作,但現在平台多如雨後春筍,經營平台的入場成本太低,新經濟的網紅管理方式不同以前。

好像在台灣做私募的富二代朋友Sam,投資了一間簽了蔡阿嘎的網紅公司,最後虧大本。因為蔡阿嘎自己不靠別人,因為佢做youtuber也已紅遍兩岸三地,跟台北市長柯P和黃明志都有合作,太叻的人根本不會被合約綁得住,何必跟人分成?

同樣,講電影講到有版權問題的谷阿莫也一樣,你只能獨立去投資網紅,而很難去投資一個簽了網紅的經理人實體。

培生兄搞電競,幫香港電競產業化打開了缺口,但我就商言商,潑一潑他冷水,好像他培訓戰隊打比賽的business model成本很高,很難長遠維持。跟香港做金融一樣,我們都是食正行山死士所講的「溫布頓效應」。

行山死士的溫布頓理論言簡意賅,是他少有說得對的道理。簡言之,就是英國的網球手不算厲害,甚少贏冠軍,但溫布頓作為網球的東道主,賺盡利名,贏盡曝光,哪怕自己球隊是陪打,但從來無人覺得有辱國體。

金融也一樣,我們不必自己做最大,只要八國聯軍盡集,是中國的騰訊控股(700)又好,外國科網巨企都好,那我們提供金融業的周邊服務,已經夠煞食,這也是軟實力化身商業效益的例子。

不過,要做到溫布頓的水平,好像差點距離,產業固然遲起步,但政府又有無心同電競行業的人合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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