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批評過曾俊華既不懂經濟,也不懂金融,其實林鄭月娥只有比曾更差。我隨便拿她的政綱出來,大劈兩刀,就是她說的在當選之後,即時改革兩級制利得稅,企業的首兩百萬元利潤,稅率由16.5%減至10%,二百萬元過後的利潤稅率則維持不變。
據林鄭月娥說,預料數以萬計的企業減稅四成,這可以舒緩中小企的稅務負擔,改善員工條件。
我不排除這措施是用來擦富豪的鞋,撈取選票,如果是這樣,我沒有話說。但如果說,這可以舒緩中小企的稅務負擔,改善員工條件,那就真的不知從何說起了。由於她說的是要即時執行,因此我也要即時的說出這其中的漏洞。
當然了,那些年賺幾十億元的地產發展商,專營事業,對著這種稅制安排,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如果我是一間中型公司,面對這種稅制安排,我會怎樣去做呢?
答案是,我會把公司的工序分拆,例如說,業務分成幾team人,讓他們每team成立一間分公司,各有各做,又或者說,把一些部門,如人事部、宣傳部等等,分別成立公司,各有獨立帳目,公司的撥款,當成了收入。
以首200萬元有6.5%稅務優惠計算,這可以省掉13萬元。不用說,成立公司,也要成本,把帳目獨立,也要成本,我的預計是,把成本扣除了,公司大約一年可以省掉5萬元,換言之,有8萬元左右是浪費了,政府既少收了,公司也沒有得益。
為甚麼入息稅是累進,而利得稅卻是劃一的呢?皆因入息稅是按人頭來計算,不管你怎樣去瞞稅,都要用上一個人頭,而人頭是有限的,所以入息稅可以累進的,但是,公司的利得稅卻是不可累進,因為這必然會造成了瞞稅,而瞞稅就是浪費的一種。但這常識,林鄭居然不懂,而她的幕僚竟然也不懂,真的是智障、是飯桶。
由於我不喜歡曾俊華,當然是很不願意地希望林鄭當選,然而,就事論事,林鄭的減稅計劃,是非常無知和非常白痴,由於她講明在當選後,立即實施,因此比她和其手下聰明一百倍的周顯大師必須用最嚴厲語言,去喝止她的莽行。
最後一提,如果要減稅,減入息稅,增免稅額,才是正路。中小企的老闆多數會發薪水給自己和家人,提高免稅額,他們也可直接受益。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