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0年,爭拗不斷,由民生到政制,各形各式,當中又以住屋問題最讓人折騰。早前在一論壇上,「黃金五十」創辦人林奮強曾指出,如果以「50年不變」的年期作設定,這嘈吵喧嚷的20年,已經是50年的四成;還有多少時間可以荒廢呢?如果那是我們的生命周期,誰又可以背負四成生命的虛耗?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應考慮利用郊野公園內生態價值不高、位於邊陲地帶的土地,改劃作住宅及非牟利用途,譬如公營房屋等,至少可以紓解部分住屋需求。這是個很好的方向,絕對值得探討。然而好些自詡是環保分子的,即時哇哇大叫,彷彿連讓民間討論也容不下。已經說明是「生態價值不高、位於邊陲」的土地了,也沒有改變郊野公園及特別保育地區的意向,為甚麼不能先作探討,權衡利弊呢?譬如林先生等對地產素有研究的有心人,社會可能正等待他們的想法,為甚麼先要一棍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