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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4:38:31

謀福利 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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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福利 搶人才

僱員只要四星期內為同一僱主工作滿68小時,便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資料圖片)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檢討《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俗稱「418)規定,本月勞顧會終於達成共識,將規定放寬至「468」,僱員只要四星期內為同一僱主工作滿68小時,便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享有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有薪病假等法定僱傭福利。此舉進一步保障僱員的權益,促進勞資關係,值得稱善。

新世代「打工仔」更重視work-life balance(工作與生活平衡),「人工高,福利好」之餘,工時最好也要有自主性。企業除了從薪金著手,還可透過提供良好工作環境、家庭友善措施等吸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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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角度看,改善僱員的福祉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一環。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中的「目標3」正正提及要「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生活與福祉」。員工做得開心,自然會有較佳工作表現,尤其香港各間企業都搶人才的情況下,做好員工福利,是非常值得的企業投資。

例如不少企業設彈性工作時間及在家工作職位,方便員工照顧家庭。有企業新增全面在家工作的客戶服務主任,並為其添置電腦設備,讓有家庭崗位需要、居住偏遠地區及傷健的員工工作更有效率。也有企業在辦公大樓設多用途休憩空間,讓同事放鬆一下,又設立24小時「傾心快線」,由專業的輔導員接聽,為僱員提供作情緒支援。凡此種種都呼應SDGs以人為本的精神。

除了企業層面,作為管理層亦不妨從一句「最近好嗎?」的簡單問候開始,慢慢建立溫馨關懷文化,鼓勵員工分享情緒,營造一個愉快工作環境,員工自然更熱愛返工,公司減少人才流失,絕對是雙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