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台節目中聽到一個口號,大概意思為——勝利不是屬於跑得最快的人,而是屬於一直繼續跑的人。一眾跑手會反對嗎?很多跑手每天艱苦地跟著設定訓練來跑,一星期跑七天,甚麼衝圈、中速、長課,應有盡有,目的都是跑得更快。這口號豈不是一大諷刺?
我認為跑得快當然是勝利。曾經定下不同的目標(不要笑我慢),如四十五分鐘內跑完十公里、一小時四十五分鐘內跑畢半馬、四小時內完成全馬、沙漠超馬比賽中總時間在頭三分之一、環台二十名內等。有成有敗,而的確非常享受達到目標速度的成功感。但同時,請不要看輕一直繼續跑的威力。
於「跑步去月球」活動儲里數,我由七月一日開始,一個月後結帳,總共跑了二百七十七公里,且單次最長距離有五十公里。不太爛吧!(當然有很多跑友比我跑的多一大段。)我有一位校長好友亦有加入,目標每天十公里,當時距離活動於十月底完結有一百天。若能堅持,他便能成就一千公里。大膽說,我能跑得比他快、比他長,但一計下來,他一個月可跑三百公里,比我跑的還多約十分之一!跑十公里不難,但持續每天十公里沒想像中容易。持久力、時間、天氣、約會、家庭、納悶,都可輕易令你「斷纜」。有趣的是當你停過一天,便有第二、第三天……
跑友停跑,不少是因為受傷。方法、姿勢當然有關,但跑步的態度影響尤甚。你認為跑手甲只跑一天七十公里,跑手乙每天跑十公里,同是一星期內跑七十公里,哪位跑手比較容易受傷?持之以恒,哪位跑手比較健康?生活上,好事成習慣,威力強大,成就非凡。絕不是一鼓作氣便可成事,而是細水長流,擇善固執的堅持。不是忍耐,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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