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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 04:30:00
日報

【am專訪】田飛龍:續推符合國家利益的雙普選 內地香港融合 改正「井水不犯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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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指,回歸前後較長時間,融合非「一國兩制」主題。(視像訪問截圖)

田飛龍指,回歸前後較長時間,融合非「一國兩制」主題。(視像訪問截圖)

回歸以後政改多次討論均無寸進,中央在香港反修例風波後一錘定音,頒布《港區國安法》及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身兼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表示,《基本法》承諾實現地方層面的民主,須有法律限制與國家主權、安全協調,而「831框架」原意為此作結合,可惜遭反對派「拉倒」,但會繼續推動符合國家利益的雙普選。他更指`,中央在香港回歸後一段時間的重點不在融合兩地,令人有「井水不犯河水」感覺,「現在是要把欠下的功課補上」。文:徐炯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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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人大常委「完善選舉辦法」只修改附件一及附件二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而未有修改《基本法》第45條及第68條的相關條文,中央與特區政府多番強調《基本法》最終達致普選承諾不變,惟早前的「五部曲」及「831框架」形同廢止。田飛龍解釋,「831框架」本來就是讓香港及國家安全的制度結合方案,可惜反對派集體否決方案,導致普選進程停滯,目前雙普選目標仍存在,但須全面展現愛國者治港,《港區國安法》有效執行,社會有維護國家安全意識,中央才有基礎,信任香港追求符合國家利益、國家安全的雙普選。他表示,所謂雙普選承諾不是完全自治,而是實現作為地方民主、香港特別行政區如何進行普選,選出一個符合憲法與《基本法》的管治架構,要有法律上的限制。

回歸23載,有指香港過去無法自行就《基本法》23條立法,現在選舉制度大改,中央及港府重申是「完善」,有人則批評是「退步」。田飛龍指出,香港回歸以來的治理一直糾結於國家安全和普選民主這兩個議題,亦成為多次政治鬥爭主題。即使曾經按照基本法規定的「五部曲」勉強有政改結果,民主黨與中央的政治妥協,導致他們被本土激進勢力批判、清算,選民基礎、政治地盤壓縮,使香港從此偏離尋求妥協、共識及循序漸進的道路,走上反國教、佔中、旺角暴亂、修例風波,時代革命的道路,成為近十年香港民主運動的「政治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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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後著手融合
中港矛盾愈演愈烈,坊間更有「逢中必反」的說法,田飛龍分析,兩地融合在回歸前後的較長時間,因中央認為當時香港的制度與生活方式相對優越,相對發達或現代化,而內地的現代化卻剛剛起步,在經濟改革、制度建設與國際互動方面也缺乏系統經驗,所以沒有客觀條件談融合。因此,中央在香港回歸初期,側重支持香港已有制度及已有優勢,以「井水不犯河水」的理念管治,及至2012年「十八大」之後,才提及融合工作,讓一國兩制之間提升良性互動、結合,提升國家安全、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在本港認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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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反修例風波,他指出有說法「香港是一個不設防的城市」,因當時除香港警隊外,幾乎沒有任何權力機構、公務員代表人物真正勇敢站出來,堅持法治的立場,止暴制亂,與中央關切的國家主權安全利益站在一起,而且「兩面派」非常多,無論是立法會、法院,甚至特區政府的很多部門,包括高官,都不敢堅持原則立場,不能夠表現出是「一個堅定的愛國者」,加上香港沒能力完成23條立法,這樣的自治給國家安全造成很大的漏洞。

要剔除「兩面派」愛國者
田認為,中央這麼寬鬆的管治安排,容許高度自治又高度節制中央自身權利,是要香港成為中國與西方之間經濟全球化合作的良性平台,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也是服務於各國的資本,方便他們通過香港作平台進入內地市場。不過,「一國兩制」絕不授權香港政府對國家安全不作為,放任國安利益受損,也不會授權香港成為顏色革命基地,顛覆、侵犯社會主義中國主體制度,更不會容許香港成為外國代理人統治的香港。所以中央重新思考、彌補「一國兩制」,強調國家安全非但不是與香港的高度自治、民主自由權利對立,反而是自治和自由民主的前提,否則香港只會成為西方操縱下新冷戰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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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田飛龍又認為以往的「愛國者治港」要求太寬鬆,既會讓反中亂港勢力進入管治架構,內部顛覆,也令建制派內部出現「兩面派」,這些「兩面派」部分同時拿國家和西方利益,卻不願在政治鬥爭關鍵時刻挺身而出,也有些人欠缺能力,不思進取,不主動作為,不積極履行管治責任,回應民生疾苦、社會關切,加劇香港社會運動走向更激烈方向。

田飛龍認為,反修例風波反映立法會、法院以至政府部門也有很多「兩面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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