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21-09-17 04:30:00
日報

加強保障|逾一成兒童曾遭學校補習社體罰 團體促制定守護兒童政策

分享:

香港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已有法例禁止教師在學校體罰學生,但國際培幼會公布有關「守護兒童政策」研究,發現逾一成受訪學童曾於學校、補習社或興趣班中遭體罰。年紀愈小遭體罰的比例愈高,另3.2%人曾被老師接觸私人部位或其他身體部位令其感到不舒服;有家長反映子女曾因上課不專心被小學老師以雷射筆射眼,亦有補習老師曾目睹鄰班教師用間尺「打手板」,惟近半兒童受傷害或虐待不會向他人求助,機構倡政府清晰訂立校園守護兒童政策,提高家長及教師意識,保障兒童權益。

蕭美娟(左)與周慧珍(右)展示報告。
(何美澄攝)

蕭美娟(左)與周慧珍(右)展示報告。 (何美澄攝)

國際培幼會於去年3月至今年4月期間委託香港民研調查逾1,400名師生和家長等,包括501名6至15歲、513名子女15歲以下的家長、263名幼稚園、補習社前線員工、147名中小學教職員。結果顯示,過去半年,約3%受訪學童曾於補習社遭體罰,學校比例更高,達7.4%。國際培幼會總幹事蕭美娟估計,兒童留校時間長,加上學校老師肩負培養兒童品格的責任,令出現體罰的機率更高。

兒童家長均意識低

調查另指出, 22.8%兒童曾在學校或補習社受到最少一項傷害或虐待,包括被老師體罰、冷落、有身體親密接觸等。惟48.2%兒童不會向他人透露自己的經歷。

兒童求助意識低,家長對於守護兒童政策的意識亦不高。家長為兒童報讀課程或興趣班時,分別逾八成及七成半以員工的友善及可信程度、其他家長評價等為主要考慮因素,會考慮機構有沒有虐兒個案的家長僅逾五成。

退休校長:制定護兒政策「利多於弊」

不過,調查發現,教師對於虐兒或體罰的警覺較家長及兒童高,以懲罰小朋友坐1小時「無影凳」為例,近九成四教師認為屬於虐兒行為,家長及兒童的比例分別只有八成及不足七成。

香港幼兒教育人員協會會長兼退休幼稚園校長周慧珍指,做教師要「不忘初心」,即使學生「好曳」,應花時間了解背後原因,舉例她遇過一名常講粗口的學生,因被認為太「棘手」,曾兩次轉校,經她了解後,發現該學生的居住環境狹窄,親友間經常以粗言穢語互相責罵,才影響到兒童的行為。

她續指,制定守護兒童政策「利多於弊」,因老師對體罰的定義比學生及家長更嚴謹,籲學校為兒童提供安全的環境,讓他們受傷害時可安心求助。

國際培幼會籲社署及教育局協調,更新對學校的指引,加入及訂立守護兒童政策,包括提供清晰的處理投訴指引、向教職員提供守護兒童的培訓及支援,以及指派最少一名員工專責「守護兒童」工作等。

加強保障|逾一成兒童曾遭學校補習社體罰 團體促制定守護兒童政策

amJetso送太興鮮臘腸 👇立即按此參加

amJetso送太興鮮臘腸,立即按此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