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早前宣布解散,惟會章要求需要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二贊成,才能通過解散動議。教協去信全體會員,公布本周六(28日)將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修改有關解散的會章決議,改以約3,000名會員代表中,出席大會的三分之二人數贊成便能通過解散。
根據動議,教協擬將秘密投票表決的規定,由原來「全體及格會員三分之二或以上」,修訂為「會員代表大會或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出席及格會員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本年度有約3,000名經選舉選出的會員代表,將有權出席大會及表決修章,其他會員未能列席。根據章程,當日只要有80人出席,並在決議投票時經半數人同意便能通過修章,下一步才能決議解散。據悉,周六不會進行解散投票,料將擇日再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
若拒絕解散後果是「摧毀性」
公告提及,決定解散為「有《蘋果日報》前車之鑑」,並稱退出支聯會、職工盟等行動未能化解危機。公告提出,教協接獲可靠消息證實,不同政府部門已展開調查,認為拒絕解散的結果極可能是拘捕和凍結資產,形容後果是「摧毀性」,屆時將無法支薪給約200名員工,商業合作夥伴要被逼停業,或收不到貨款而蒙受重大損失,在慎重商議後一致決定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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