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養面部肌膚是不少人的「終身事業」,為了美白、減皺不惜花費於護膚品上,甚至追捧個別品牌,惟實際功效非人人滿意。據消委會調查指,用家對所使用品牌的不同產品滿意程度參差,而滿意度高低和產品的性價比亦未必有直接關係。另外,消委會發現,近半受訪者有囤積逾年未開封的護膚品存貨,一半受訪者更表明產品即使過了保質期或使用期限仍會繼續使用。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沒必要純以品牌效應購買護膚品,亦不應因商戶優惠折扣而過量購買,以免因囤積大量產品而造成浪費和製造垃圾。
女士年均花3100元買護膚品 面霜最多
消委會電話訪問1,650位20歲至60歲的女士,發現她們每年平均大約花費3,100元購買面部護膚品,花費最多於購買面霜(61%)、其次為潔面產品(不包括磨砂及卸妝,47%)、以及面部精華(42%)等,當中30歲至39歲的受訪者購買面部護膚品的支出最高,每年平均花費約3,500元,逾半該年齡層的受訪者表示,較多花費於價格相對較高的面部精華,同時20歲至29歲的受訪者購買面部護膚品的支出則最低,每年平均花費約2,500元。
調查指,49%受訪者表示擁有至少1年前購買但尚未開封的面部護膚品,並以面膜佔最多,其次為面霜、潔面產品及面部精華,當中只有四成半的受訪者會定期檢查未開封的護膚品是否已過使用期限,若發現護膚品已過期,受訪者或會有多於一種處理手法,例如當作一般廢物棄掉、用於身體其他部位、繼續於臉上使用等。
受訪用家對護膚品聲稱功效不盡滿意
另外,調查發現護膚產品雖然以不同功效作招徠,但受訪用家對各種聲稱功效卻不盡滿意,以面膜為例,一些產品聲稱的抗衰老效果僅獲32%受訪用家滿意,聲稱能收細毛孔的滿意度亦不足一半,而控油、多功效及保濕則獲較多受訪用家表示滿意。調查亦指,受訪者對潔面產品、面部精華及面霜品牌的忠誠度一般,而受訪者對於面膜品牌的忠誠度更遠低於其他3類面部護膚品。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無必要因應品牌而購買護膚品,亦不應因優惠折扣而囤積,以免造成浪費,並應留意產品保質期或開封後的使用期,若產品過期,有機會變質甚至滋生細菌,繼續使用可能會造成刺激,引起皮膚痕癢、紅腫甚至發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