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的議案,似乎存在犯罪元素,認為事件可能進入司法程序,但並非指學生會犯法,他批評有人指殺警不是恐怖主義,殺平民才算的說法錯誤,甚或已經存在宣揚恐怖主義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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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解釋,據聯合國及全球反恐條例的定義,若有人傷害參戰者或軍人以外的人士或物件,威嚇社會、政府或國際組織,而達到政治目的,就是恐怖主義;因此如果有人為政治目的殺警,以威脅社會或政府就範,表面上已經符合恐怖行為定義,至於感謝殺警的人為香港犧牲,只有一個解釋,就是認為對方為香港做了好事,行為值得表揚及效尤。他指,宣揚恐怖主義有機會干犯《港區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惑罪,罪名非同小可,強調事件本質是恐怖主義,在法律及道德良知上,都不應該做。
湯:殺君馬者道旁兒
湯家驊指,雖然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短時間內已撤回議案並辭職,但只能構成求情理由,指一旦犯了刑事罪行就是違法,即使行為是為了洩憤都完全不是答辯理由。他形容「殺君馬者道旁兒」,指如果有人策馬,令馬跑死,在旁喝采者,愈有說服力和震撼性,責任就愈大,因為他們是鼓勵他人做不應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