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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15:45:00

七一刺警|3港大評議會學生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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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動議「感激」七一刺警案施襲者。 (資料圖片)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動議「感激」七一刺警案施襲者。 (資料圖片)

4名港大學生,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動議「感激」七一刺警案施襲者,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等兩罪,其中3名正在還柙的被告今日於高等法院再度申請保釋,包括張敬生、郭永皓及杜林丞亨。《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聽罷雙方陳詞後,認為3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批准他們的保釋申請,書面理由容後頒布。案件10月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3名被告獲准以5萬元現金及5萬元人事擔保,並須每周前往警署報到3至4次、守晚10半朝6或晚11朝7的宵禁令,不得住在港大任何宿舍及參與港大任何學生會組織和擔任任何行政職位,而且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和行為,以及接觸外國官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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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被控兩罪

被告依次為19歲學生張敬生、20歲學生郭永皓、18歲學生杜林丞亨及19歲學生容頌禧,同被控宣揚恐怖主義,以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作交替控罪。第4被告早前已獲准保釋候訊,其餘3人正在還柙。

首罪控罪指,4名被告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交替控罪則指,4名被告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或該等警務人員。

根據《國安法》,干犯宣揚恐怖主義罪,情節嚴重者可判處5年至10年監禁,並可判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其他情況則判囚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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