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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17:44:00

新冠疫苗|機管局要求特定機場員工必須打第三針 最遲明年4月底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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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管局要求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必須打第三針,最遲明年4月底接種。(資料圖片)

機管局要求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必須打第三針,最遲明年4月底接種。(資料圖片)

已預約的特定組別人士,周四(11日)起可接種第三針新冠疫苗。機管局今日宣布,所有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必須接種第三劑疫苗,最遲明年4月30日接種。

特定群組員工包括處理高風險貨物、或無可避免地與抵港、轉機或過境旅客及機組人員有近距離接觸的員工,即在1.5米範圍內沒有隔板或屏障分隔兩者,例如航空公司及地勤代理員工、停機坪協調員、機艙航膳協調員、貨運裝卸員,以及機艙及洗手間清潔員等。

可享疫苗假期

另外,機管局積極鼓勵所有其他機場員工,特別是按政府建議分類為優先組別的人士接種第三劑疫苗。機管局及其承辦商的員工將於注射第三劑疫苗當天享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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