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開打半年,再有人懷疑瞞報接種紀錄,在香港接種第3及4針新冠疫苗。涉事為中大醫學院矯形外科及創傷學系教授李剛,早前曾在內地接種兩劑國藥疫苗,返港後再在港接種兩劑科興疫苗,合共打4針。
《立場新聞》報道,目前任職中大醫學院教授的李剛,曾於2月及3月在深圳打兩針國藥疫苗,返港後於5月測試血液抗體,發現抗體水平很低,遂再預約打針,於6月前往沙田源禾路體育館疫苗接種中心,期間向醫護人員隱瞞接種紀錄,並先後獲打兩針科興疫苗。
報道引述李剛提及,在港接種疫苗時,醫護人員沒有詢問他曾否打針,故沒有主動申報曾在內地接種國藥,又謂打針是個人選擇,不認為自己有違法。
中大醫學院:正了解事件
中大醫學院回覆指,院方正了解事件,如有需要會作跟進,惟目前未能作出任何評論。
食衛局:或構成刑事罪行 必要時將起訴
食衛局表示,曾於本港以外地方接種第一劑疫苗的抵港人士,須向負責接種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如實交待有關首劑疫苗等詳情後,方會獲考慮安排接種第二劑疫苗;至於已於本港以外地方完成整個疫苗接種程序的抵港人士,無須再接種更多劑量的新冠疫苗。
當局續稱,任何人士如果在外地已完成接種兩劑新冠疫苗,並刻意向醫護人員隱瞞有關事實,聲稱自己屬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的合資格接種人士,而不誠實地取得接種疫苗的利益,可能涉及以失實陳述及欺騙手段獲取利益,並構成刑事罪行。政府會進行調查,並考慮採取適當法律行動,必要時會起訴相關人士,亦不排除會考慮不為相關人士提供在香港接種疫苗的紀錄證明,但強調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對於會否加強監管市民申報接種紀錄,當局表示,政府無法事先準確掌握市民在本港以外地方的疫苗接種紀錄,市民有責任在本港接種疫苗時,就其健康和疫苗接種情況如實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