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依賴洗衣店清洗衣物,消委會去年接獲66宗有關投訴,有投訴人選用電子儲物櫃交收衣物,最後卻遺失交收衣物,索償時間歷時4個月。近年也出現不少自助洗衣機,有長者投訴操作不順致重複支付,公司雖願意退款,惟建議透過銀行轉賬,投訴人因擔心私隱問題而拒絕提供戶口,批評安排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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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物櫃交收反遺失逾3000元衣物
投訴人張小姐去年7月,透過A公司的電子儲物櫃交收磅洗及乾洗衣物,並支付58元清洗兩件價值分別逾2,000元及1,000的衣物。張小姐依指示把衣物鎖好於櫃內,事隔10天未收到取衣通知,職員先後兩次推說要多等數天,結果等了一個月公司通知她衣物全數遺失,又敷衍交代處理方法,經消委會介入及多番交涉,始在11月中旬通知張小姐領取索償支票。
長者操作乾衣機不順致重複付款
另外,長者劉先生在B公司按指示拍卡支付30元乾衣,但該乾衣機沒有啟動,他再按掣機器也沒有反應,之後再拍卡乾衣機才順利運作。他其後致電該公司反映及要求退款,該公司答應退回20元,並要求劉先生遞交退款表格,但劉先生未能成功透過下載的程式送出表格,B公司建議銀行轉帳,但劉先生憂個人資料外洩不願提供銀行資料,提議以支票或現金交收,但遭拒絕。消委會跟進,該公司調查發現劉先生首次付款後沒有按既定程序按掣啟動乾衣機,致機器無法正常運行,並使原定40分鐘乾衣時間加至50分鐘,因此按比例退回20元;公司又指,曾提出多項退款建議不獲劉先生接納。消委會指,投訴人未必善於操作電子支付工具,經商議後,該公司願作特別處理,安排員工約定時間以現金退回款項予劉先生。
不滿意服務致賠償爭議
至於鄭小姐使用C公司清洗皮褸,但之後毛領出現嚴重縮水問題,公司願按照折舊率賠償124元,以及退回會員卡餘額。鄭小姐指,洗衣單據列明賠償金額不超過洗費實價5倍為上限,而皮褸洗費310元,要求賠償至少800元。該公司認為皮褸清洗後狀況正常,也不認為毛領有嚴重縮水,向皮褸公司查詢亦得悉該皮褸多年前款色,消委會再作調停,該公司堅持立場,只肯賠償乾洗費一半,即124元及退回約400元會員卡餘額,鄭小姐不想再爭持決定接納。
拍照記錄求保障
消委會指,雖相關洗衣店投訴逐年遞減,但冀業界續提升服務質素以減少消費爭議,消費者將名貴或重要衣物交付洗衣店清潔或存倉前應先了解風險,事前向商戶主動提出特別處理,最好在交付前拍照作記錄;商戶應為自助操作的機器提供簡易及清晰指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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