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早前被警方上門拘捕,涉嫌去年購買高功率雷射筆及在警誡後刪除手機紀錄,被暫控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案件今日在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至本月29日下午2時半再訊,以處理區域法院轉介文件。
方仲賢准以10,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住在報稱地址,遵守晚9朝7宵禁令,每周四下午5時至8時間到沙田警署報到,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方仲賢被控於去年8月6日在深水埗鴨寮街桂林街一帶的公眾地方,管有10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同日在桂林街135號7-11便利店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以及同日在香港妨礙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