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在行會前,回應國際特赦組織宣布因應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將年底前關閉香港兩個辦事處一事。她說有不同組織和人士都以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為由離開香港,但「無人可以證明這是真正的原因」,她亦不會評論這些組織離港原因,強調市民的「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都受到《基本法》保障,而《港區國安法》亦有保障人權的條文,任何組織除非是利用香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如果正當合法運作,就不用擔心。
稱內地及海外公司設港辦事處不跌反升
林鄭月娥續稱,在香港設立辦事處的內地和海外公司不跌反升,更是破紀錄,有超過9,000間,部分國際和區域法律機構也在香港設立辦事處,認為是給人充分信心反映《港區國安法》並無阻嚇人從事正當活動。
對於政府建議修改法援制度,包括建議刑事案件改由法援署指派律師代表。林鄭月娥表示,當局下午會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交代,新方案涵蓋刑事、民事及司法覆核的案件,平衡各方需要,不會再由一小撮律師壟斷法援個案,改善個案管理制度,亦檢討了法援系統,相信建議會得到立法會的支持。
國際特赦組織昨日發聲明宣布,今年內將關閉香港兩個辦事處,表示《港區國安法》實際後,人權組織不可能在香港自由地運作,亦難以「在無懼受到政府報復下繼續工作」,形容關閉香港辦事處是「沉重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