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今日向員工發出內部通告,由廣播處長李百全署名,強調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關及政府部門,必須恪守「一個中國」的原則,禁止使用「台灣總統」、「台灣政府」,改用「台灣地區/當局領導人」、「台灣當局」,而「行政院」亦應以「台灣行政機關、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等字眼取代。
通告列明,員工在涉及台灣相關議題上,必須高度小心用字,避免使用不恰當的字眼,並應推廣「一國兩制」及國民身分認同。除上述字眼外,通告亦列明禁止使用「國家」及「中華民國」等字眼。通告強調,列出的僅屬參考例子,有關指引並非僅適用於上述情形。
指引即時生效,港台在撰寫有關該通告的即時新聞時,已用上「台灣官員及部門」。另外,港台將一篇本來已於今午約12時半發佈、題為「台灣稱將在立陶宛設代表處 歐洲首個以台灣為名代表處」的報道,以「在台北,對外交往部門負責人吳釗燮」,取代原來的字眼「台灣的外交部長吳釗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