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今日(10日)宣布,已與孟加拉、尼泊爾、阿聯酋及新加坡政府完成商討,將認可由該4個國家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下周三(15日)凌晨零時起,香港居民如持有由孟加拉、尼泊爾或阿聯酋相關主管當局發出,並符合指定格式的疫苗接種紀錄,可直接從相關A組高風險地區登機來港。
接種的新冠疫苗須獲港府認可
當局補充,雖然新加坡目前並非A組高風險地區,但有關安排可便利持有由該國相關主管當局發出,並符合指定疫苗接種紀錄格式的香港居民,從A組高風險地區登機來港。政府提醒,有關旅客所接種的疫苗,必須為列於政府「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上的疫苗。
政府認可新冠疫苗接種紀錄地區名單
在9月15日起,港府將認可由55個地區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包括香港、內地、澳門、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加拿大、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 、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日本、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挪威、北馬其頓、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聖馬力諾、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烏克蘭、英國、美國和梵蒂岡。
至於印度、印度尼西亞、韓國、馬來西亞、巴基斯坦、菲律賓和泰國,以及新增的孟加拉、尼泊爾、阿聯酋及新加坡,當局只接受指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