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民政事務總署署理高級行政主任,涉嫌多次欺騙署方申請假期看中醫,但實際是參加跳舞班。她早前承認3項「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女被告傅申,41歲,案發時為民政署署理高級行政主任。控罪指她於涉嫌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17日期間,多次使用一份「申請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並在有關日子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離開崗位,到郭醫堂中醫診所接受治療,而被告是明知意圖用以誤導特區政府。
02年加入政府 內部視為「明日之星」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女被告在2002年加入政府後一直克盡己任,內部視她為「明日之星」,直至數年前調職至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因而壓力大增,亦與上司發生磨擦,臨床心理學家診斷證實患上精神疾病。辯方強調,被告在壓力下犯案,並非因偷懶而犯案。最終裁判官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