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氣泡」生效多月,食環署上周末(10日至12日)在多區巡查共1,447間餐飲處所,期間向24名食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主要涉違反與「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相關的規定,或身處餐飲處所「特定範圍D區」或酒吧/酒館內,而違反與接種疫苗相關的規定。
截至上周四(9日),全港分別有2,332間及1,150間登記為C類及D類運作模式的餐飲處所。食環署上周末向19名B類、C類或D類運作模式餐飲處所或酒吧/酒館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定;另向3名處所員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兩人涉違反接種疫苗規定、一人涉違反定期檢測規定。
違反餐飲處所要求罰則
署方提醒,違規餐飲處所須於被執法人員發現後翌日起,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禁止堂食,並不得安排多於2人1枱,為期3日、7日或14日不等,而違規酒吧則須關閉14天。另外,餐飲業務處所負責人及食客可按不同防疫規例被罰款或檢控,包括:
食客
第599F章:違反「限桌令」、營業時間、掃瞄安心出行、疫苗接種要求等
罰則: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或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刑責
第599G章:多於4人1枱
罰則:定額罰款5,000元
第599I章:非餐桌範圍飲食或於非飲食時而沒有佩戴口罩
罰則:定額罰款5,000元
餐飲業務負責人
第599F章:所有涉處所要求
罰則: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現行防疫規定
根據政府推行的「疫苗氣泡」,目前不同餐飲處所及酒吧可根據員工疫苗接種情況等,選擇以不同形式營運。
B類食肆
營業時間:晚上10時
每枱上限:4人
宴會容量上限:20人
安心出行:可選擇掃瞄或填紙仔
C類食肆
營業時間:午夜12時
每枱上限:6人
宴會容量上限:20人
安心出行:必須掃瞄
D類食肆
營業時間:凌晨2時
每枱上限:12人
宴會容量上限:180人(總人數三分二已打首針)
安心出行:必須掃瞄
疫苗接種:每枱三分二食客已打首針,員工必須使用政府「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掃瞄針紙確認
第1類酒吧
營業時間:凌晨2時
每枱上限:4人
安心出行:必須掃瞄
疫苗接種:必須已打首針
第2類酒吧
營業時間:凌晨4時
每枱上限:8人
安心出行:必須掃瞄
疫苗接種:必須已打首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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