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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04:30:00
日報

電檢修例 篩查不利國安電影 政務司長有權撤上映許可 播禁片可囚3年罰款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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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通過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提出多項新修訂建議,包括要求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危害國家安全,並賦權政務司長可撤銷影片已獲發的核准證明書;如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最高可囚監禁3年及罰款100萬元。新法例本周五刊憲,9月1日交立法會審議。有電影界人士憂慮將影響創作,在未有案例下「惟有見步行步」。
 

新例刊憲後,政務司長李家超有權撤銷核准證明書。(資料圖片)

新例刊憲後,政務司長李家超有權撤銷核准證明書。(資料圖片)

現行法例下,電影上映前必須交電影檢查監督,由檢查員確定是否准許上映。新條例在檢查員方面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列明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不利國家安全,檢查員亦可要求影片加入提醒觀眾或其家長的告示,減輕影片可能潛在的不良影響;如影片涉及國家安全,商經局長可延長審查時限不多於28天,讓檢查員有足夠時間向申請人索取資料及徵詢法律意見。此外,條例亦賦權政務司長,若認為上映某些影片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執法方面,在非切實可行情況下,獲監督授權的督察,可在無法庭手令下進入任何地方搜查,加強執法能力。至於對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施加較重罰則,最高刑罰提高至監禁3年及罰款100萬元。另外,政府指為了讓審核委員會的組成更具彈性,建議取消非官方成員的指明人數,以及賦權商經局局長委任一名公職人員代其出席委員會會議和在會上投票。政府是次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修例,草案周五刊憲,下周三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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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
(林俊源攝)

邱騰華。 (林俊源攝)

邱騰華指現階段沒有重檢名單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指,《草案》為當局工作提供足夠和明確法律依據,同時向業界提供清晰指引,避免他們誤墮法網。被問到已上映涉敏感題材的電影如《地厚天高》、《理大圍城》、《國產凌凌漆》等是否需要重新送檢,邱騰華表示現階段沒有名單,但《港區國安法》訂立後有「新規矩」,因此即使電影過往有評級審核,「基於依家有新法例、有新情況,如果遇到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處境,都必須要處理。」至於條例草案用上「不利」國家安全,而非「危害」國家安全,邱騰華解釋兩者意思一樣,「不利」亦不代表受影響電影的種類更廣。他重申《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保障港人的創作自由,相信電影創作者有足夠的創作空間。惟昨日未有再進一步解釋或舉例如何在創作時避免「觸碰紅線」。對於以往針對一般電影評級,申請人可向電影檢查審核委員會上訴,但修例後,若涉國家安全,委員會不可以處理。邱騰華認為,若有電影涉及國家安全,其情況已超越審核委員會範圍之外,未必有專業能力處理,「但這樣不代表上訴完全沒有其他掣肘。根據香港法律制度,任何決定都可以受到司法覆核處理。」

田啟文。
(資料圖片)

田啟文。 (資料圖片)

田啟文憂影響創作「惟有見步行步」
資深電影人、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回覆本報指,以往核准證明書沒有年限,只要沒有自行加減電影內容,「批咗俾你就可以一直上映」。他指,由於《國安法》去年才生效,「以前嘅戲冇事(犯法),唔代表今日上映冇事」,認為觸犯紅線的電影若一直准許上映,便會令政府感到尷尬和難堪,但目前難評估政府「把尺」有多大,業界惟有見步行步。對於電影業未來發展,田啟文坦言,業界最擔心會否影響拍攝,憂慮創作過程會否觸犯《國安法》,惟當局承諾會成立諮詢委員會,讓業界查詢其創作會否觸犯紅線,但直言做法「好難用滿意去形容」。他指,業界當然希望能無拘無束創作,但在目前環境下,「有得問總好過冇得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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