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交代電話卡實名制安排。他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已通過決定,落實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將於本周五(4日)刊憲,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本月9日再交立法會審議,並計劃在9月1日起分階式生效,首階段讓電訊商建立登記系統,到明年3月1日開始第二階段,屆時市民就需實名登記電話卡,至於現有儲值卡客戶,最遲2023年2月23日完成實名登記,而上台月費用戶則毋須再登記,除非「轉台」或開新電話號碼,才需要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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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續稱,計劃推出後,用戶要向電訊商進行實名登記,包括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身份證明副本等,至於公司或企業就要提供商業登記,及指定人士的個人資料,有鑑社會存有不同聲音,當局決定將每名市民登記電話卡的數量上限,由最初最多3張,放寬至最多10張,企業最多25張。
其他地區電話卡不受規例限制
邱騰華重申,推出電話卡實名制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罪案發生,堵塞漏洞,又說收到逾10萬份意見,當中逾七成持份者表示支持,他強調全球均有實名制度,而香港則沒有,儲值卡數目亦達1,200萬張,惟規例只規定香港賣出的儲值卡,其他國家或地區出售的儲值卡則不在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