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時任國安處長蔡展鵬涉光顧無牌按摩店的事件曝光後,肇事按摩店的按摩師等3女1男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經營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等6罪。各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全數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下令將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進行審前覆核。屆時控方將傳召10名證人,辯方大律師戴偉奧則向傳媒透露,擬傳召蔡展鵬作供。
4名被告依次為36歲女按摩師李亦晴、34歲無業越南籍女子元秋香、35歲女按摩師張明芳及61歲無業男子胡炳雄。首兩名被告被控於今年3月19日在莊士敦道勝意大樓1樓A,管理賣淫場所及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VIET SPA;第二、三被告被控於去年10月28日及11月5日在同地管理賣淫場所;第四被告則被控去年10月28日至今年3月19日期間在同地管理賣淫場所及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VIET S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