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11月,上班族陸續收到稅局的評稅通知,於核對各項資料,包括評定的入息、利潤、免稅額及獲扣減的項目,並留意「評稅主任附註」後,如沒有問題便會著手安排於限期內交稅。但在去年疫情持續的情況下,部分人因工作或 環境轉變而影響收入,又或當初報稅時填報有錯漏,因而影響評稅結果。納稅人如對評稅結果有任何不滿,其實可以提出反對,但必須於評稅通知書發出日起計的1個月內提出申請,同時如已到交稅限期,納稅在未獲豁免的情況下,亦要先準時交稅,以免被罰。
可郵寄或傳真交表
如納稅人不同意評稅結果,可以書面清楚說明反對評稅的理由,也可於稅務易網頁下載並填妥IR831表格,適用於反對的相關部分,簽署後透過郵寄或傳真交回稅務局,郵寄地址為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箱28777號,注意必須繳付足夠郵資,否則稅局不會接收信件。此外,如因你未曾提交報稅表而引致評稅出錯,於提交反對申請時,必須一併補交填好的報稅表及相關帳目證明(如適用)。
逾期提交申請需具合理理由
除非你是因為生病、不在香港或其他合理的理由被稅務局長接納,才會考慮接受你逾期提交的反對通知書,而在所提交的反對通知書或IR831表格上,需列明逾期提交反對通知的原因,並提供相關證明。
如納稅人已開立「稅務易」帳戶,亦可透過稅務易提交包括薪俸稅、全權擁有物業的物業稅及/或獨資業務的利得稅的評稅反對通知書。申請人亦可選擇以電子方式提交相關交對評稅的表格申請,但須使用「政府電子格」,以產生相關電子紀錄,並需根據規定作出數碼簽署。
除非獲豁免 否則仍需按時交稅
提提你,就算已向稅務局提出反對通知或上訴通知,如沒有收到稅務局長提出的可暫緩繳稅的命令,你仍需根據評稅通知書所指明的日期或之前繳付稅款。當稅務局重新評稅,會回覆納稅人是否接納申請,有多少稅款不用繳交和實際需繳交的稅額。如納稅人已交稅,並有多繳交款項,稅務局會以支票退款。但如稅務局不接納申請人的反對申請,而雙方不能達成和解,申請人可於收到結果後1個月內以書面提出上訴,將個案轉介上訴組審查並進行聆訊,上訴組可作出決定,或連同委員會意見再交稅務局局長處理。如上訴委員會沒有減少或取消評稅,上訴申請人可能會被命令繳付一筆不超過$25,000的款項作為訟費。
資料:政府一站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