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更新】澳洲廣播公司引述施覺民指,辭任終院非常任法官的原因「與國安法立法內容有關」(related to the content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14:02更新】政府今日刊憲撤銷終審法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的任命。
政府第5185號公告指,特首林鄭月娥行使《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 第42條所賦予的權力,撤銷施覺民法官較早前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第9(2)條,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委任,由今年9月2日起生效。
特首辦回應傳媒查詢表示,施覺民在9月2日向特首提出請辭,特首因此按有關法例撤銷委任,施覺民並無提及辭任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