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再有明星涉逃稅被罰,因主演古裝劇《琉璃》而人氣急升的30歲女星袁冰妍,由其擔任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並持股100%的「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涉嫌偷稅漏稅163萬元(人民幣,下同),上月中被重慶市稅務局罰款97.8萬元。
用公司錢支付袁冰妍個人消費815萬
根據相關處罰書,涉事公司2019至2021年期間,以企業資金為股東本人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共815萬元,相關支出應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按規定計徵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0%。涉事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應代扣代繳163萬元個人所得稅,但涉事公司未履行相關義務,故重慶市稅務局對上述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作出60%罰款。
公司被罰款後 袁冰妍退出所有職位
微博「袁冰妍工作室」周一發聲明致歉,稱公司已及時繳納款項,又強調處罰是因為「未及時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所導致」。內地傳媒則踢爆,袁冰妍剛於周日退出涉事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職位,而涉事公司2021年年報顯示,參保人數為0,即沒有聘用任何員工。袁冰妍本人暫未有回應,Dior已在微博刪除其代言的相關照片和內容。
網民:袁冰妍本人不道歉嗎?
內地網民紛紛批評袁冰妍處事手法惡劣,顯示其本人「毫無反省」,「本人不道歉嗎?鄧倫可是本人道歉了的哈,別啥都站在別人身後」、「本人100%控股,別出事了就甩鍋行嗎?」、「搞笑了,之前還是持股法人,一被發現偷稅漏稅就退出,然後甩鍋公司?」、「對明星來說,這個錢也不多,但是還不願意交,立馬變更法人有甚麼用,大家不都知道是誰的公司」。網民又認為,雖然與其他逃稅明星的幾億、幾十億來相比,袁冰妍的是「小錢」,「但問題是一樣的,性質是一樣的……袁冰妍幾乎就是在頂風作案了」。
官媒《人民日報》周一直接在標題以「逃稅」定性事件,「人民網評」微博周二早上亦發表相關短評,惟與之前評論鄧倫逃稅的內容幾乎一模一樣,加上袁冰妍未有如之前幾位逃稅明星一樣被「秒封殺」,不少網民質疑袁冰妍獲「優待」,「這不封,我替爽爽、冰冰、倫倫、婭婭叫屈啊」、「一視同仁都封了吧」、「不封殺不公平啊」、「還不處理? 後台是有多硬啊」。
網傳袁冰妍參演劇集急停播 多套劇「生死未卜」
網上流傳,湖南衛視「湖南電視節目中心」緊急停播袁冰妍參演的電視劇《理想照耀中國》第14集,但有業內人士指出,湖南衛視並無「湖南電視節目中心」,又透露袁冰妍已被「封了」。袁冰妍已拍完待播或正拍攝的多套電視劇,包括《落花時節又逢君》、《傾城亦清歡》及《狐妖小紅娘》等,暫未知會否受波及,網民紛紛要求拍攝中楊冪新劇《狐妖小紅娘》換走袁冰妍。
網民質疑袁冰妍非第一次借空殼公司逃稅
另外,有網民懷疑,袁冰妍「逃稅稅額遠不止給她支出的800多萬」,質疑袁冰妍利用涉事空殼公司,將「明星收入稅率45%」轉化成「企業所得稅率25%」再轉成「個人所得稅率20%」,而其分別於2017及2018年成立、2019年雙雙註銷的「上海冰妍影視文化工作室」和「寧波高新區麗妍影視文化工作室」,恐怕亦有類似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