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北京市政協前副主席于魯明嚴重違反黨紀、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收繳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中紀委:為官不廉 貪欲膨脹 以權謀私
61歲的于魯明長期在大興區及北京市醫療衛生體系任職,今年4月被查後,5月被免去北京市衛健委主任及北京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中紀委國家監委指,經調查,于魯明放鬆政治理論學習,紀法意識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為官不廉,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貪欲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轉讓、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中紀委國家監委表示,于魯明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