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今天(8日)在北京結束一連5日會議,會議審議通過近年來力度最大的化債舉措,決定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6萬億元人民幣(下同),用於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為地方政府騰出空間更好發展經濟、保障民生。
分3年安排 每年2萬億元
財政部長藍佛安在會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增的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將分3年安排,由2024至2026年,每年花費2萬億元,用於支持地方置換各類隱性債務。他形容政策為「及時雨」,指出在多項措施下,各地方政府的債務已逐步減少,目前全國隱性債務約為14.3萬億元。新議案連同4萬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整體化債資源達到10萬億元。
他續指,在各項政策合力下,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降至2.3萬億元,平均每年消化額從2.86萬億元,減為4,600億元,不到原來的六分之一。
估算置換後5年內可慳6000億元利息支出
藍佛安表示,政策可以發揮「一石二鳥」效用,有助解決地方的燃眉之急,緩釋地方化債壓力,減少利息開支,近3年密集安排8.4萬億元,顯著降低了近幾年地方需要消化的隱形債務規模,估算置換後5年內可節約6,000億元的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