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宗芳/綜合報道
高齡孕婦好不容易懷上孩子,卻碰上車禍導致流產,甚至終身不孕,如此悲慘情節,就發生在江蘇南京43歲張女士身上,讓她絕望之餘將肇事司機及保險公司告上法院求償,判決日前出爐,張女獲精神損害賠償金在內合計3.7萬多元人民幣(約4.11萬港元)。
據《荔枝新聞》報道,該宗交通事故發生在去年2月15日,當天深夜懷孕8周的張女,在路邊行走時,被李某駕駛小汽車撞倒,造成全身多處骨折、胚胎停育,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張女士無奈進行了藥物流產,導致以後都不能懷孕,於是起訴李某及其承保公司。
法院:不同於普通的人身傷害
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張女士之前沒有生育過,這次交通事故給她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法院綜合考量其情況,認為張女士被迫終止妊娠與交通事故存在因果關係,其懷孕流產不同於普通的人身傷害,剝奪了其作為母親的正當權益,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替李某的承保範圍內,賠償張女士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金在內各項損失3.7萬多元。
相關新聞迅速登上微博熱搜,許多網民紛紛留言為張女抱不平,「不能生育了才賠償三萬多,打發要飯的呢」、「一輩子不能生你給3.7w,還撫慰金??我看是氣人金」、「剝奪了做媽媽的權利,這麼廉價?370萬都不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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