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惡霸打人案,昨日在河北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開庭,由於被告多達28人,預計審訊將持續數天。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上月底通報案情,以陳某志為首的6名施暴者,今年6月10日凌晨在唐山路北區一間燒烤店毆打4名女食客,起因是陳某志調戲其中一名女食客被斥責後惱羞成怒。
打人案牽出「惡勢力組織」 28人被起訴
通報又指,已查明陳某志等人2012年起逐漸形成「以陳某志為糾集者的惡勢力組織」,長期在唐山等地「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涉及11宗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尋釁滋事等刑事案件,以及4宗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行政違法案件,總共28名疑犯均已被檢方向法院提出起訴。
為何不屬「黑社會」?掃黑警員指有多種區別
對於陳某志等人被認定為「惡勢力組織」而非「黑社會」,浙江《都市快報.橙柿互動》引述掃黑警員指,兩者的暴力性、逐利性與組織性都有一定區別,例如黑社會比惡勢力人數更多、組織更穩定、結構更嚴密、規則更具體,有明確領導者、組織者及固定骨幹成員;經濟實力亦更強,「影響力足以對某一經濟領域產生重大影響,甚至實現壟斷」,因為如今黑社會大多公司化運作,「以黑養商、以商養黑」。
該警員又指,相比惡勢力,黑社會在一定區域有公開、廣泛的「震懾力」,令相關公眾「聞之色變」,並且不斷擴展勢力範圍,達到控制某一行業或某一地區生產經營的程度,「稱霸一方」,並會利用金錢、權力、尋求保護傘等從事上述活動。
唐山打人案團夥未達黑社會標準
該警員根據起訴書內容,認為陳某志這個團夥雖然在10年內作惡、犯罪很多,但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其組織某程度上鬆散,且未形成稱霸一方的勢力範圍,「這也是掃黑除惡為甚麼一定要打早打小的原因,可以說黑是惡的升級版,惡勢力如果放任,就可能漸漸發展為黑社會」。
《都市快報.橙柿互動》又引述曾審理黑惡案件的法院相關人士指,據其分析,陳某志這類團夥的主要成員,將可能被判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
另外,當局早前追查陳某志背後的「保護傘」,立案調查了15名官員,當中8人被發現有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賄、受賄等問題,已被採取留置措施。該8人包括唐山市路北區副區長兼公安局長馬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