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一段影片顯示,一名男子在法院和司法人員的監督下,在荒漠中紮草方格。據指,該名男子因違法砍樹503棵樹被起訴罪成,法院責令他進行生態修復,補種755棵樹苗,由於正值夏季,不是植樹季節,法院讓他先到白芨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紮草方格,用以防風固沙。
綜合《點時新聞》等內地媒體報道,法院判決顯示,2021年9月,馬姓男子用5,500元購買銀川市永寧縣某農莊內農田中間水渠兩側的新疆楊,但在沒有辦理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砍伐共503棵新疆楊,獲利逾13萬元。經鑑定,被砍伐的新疆楊立木蓄積量為112立方米,價值4.49萬元。公訴機關建議判決馬男有期徒刑3年,並處相應罰金。
非植樹季節先到保護區沙地紮草方格
銀川鐵路運輸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白梅指出,馬某目前無力退賠違法所得,法院與其協商以恢復生態勞作的方式,通過植樹或種草去抵扣其應當退賠的違法所得,屆時會組織相關部門對其勞動量進行評估,他種了多少棵樹,或者紮了多少草方格,最終合計的工錢去進行抵扣。按馬某斬去503棵樹,考慮到寧夏當地的地貌特徵和降水量,樹木存活率一般在75%左右,所以協議中約定他需要補種755棵樹,2年後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評估。由於目前不是植樹季節,法院經與白芨灘保護區溝通,決定讓馬某先到保護區中約3,000畝的沙地裡紮草方格。
案件經報道後,吸引大批內地網民大讚,紛紛留言:「這個(懲罰)好」、「太有意義了」、「既能懲罰,又能彰顯法的溫度」、「這個判決的法官水平非常高」、「教育意義十足」,不過亦有網民疑惑:「他還感覺明明是自己的樹,為啥自己不能賣」、「自己種的樹還得辦證?」亦有人回應,即使是在家裡庭院,自己種的樹,沒有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也不能擅自砍伐,另有人指「辦證很簡單,也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