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臨朐縣一名女子與閨密因細故翻臉,為了洩憤,竟上網造謠對方「陪睡」、「私生活不檢點」,甚至還偷偷PO上其身分證,令「好姐妹」不堪其擾報警抓人。
影響其日常工作生活
據《極目新聞》報道,近日,趙姓女子發現有人在社交平台發布其身分證圖片,並配文「這人生活不檢點,和他人多次發生關係」進行侮辱誹謗,不但造成個人私隱在網上平台傳播,更嚴重影響其日常工作生活。
趙女報警後,辦案警員立即對本案進行調查,循線確定疑犯為朱女,並於11月25日在疑犯朱女住所將其抓獲。
可被拘留10日及罰500元
經詢問發現朱女與趙女自幼相識,以姐妹相稱。後因兩人產生嫌隙,為達洩憤目的,朱女在網上發布事關趙女不當言論進行誹謗,造成傳播。警方隨即對違法行為人朱女做出行政處罰。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或散播他人隱私,可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人民幣(約533港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併處5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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