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等公共交通經常有乘客用手機播放影片時大聲開喇叭,令人非常討厭。近日,廣州地鐵修訂《廣州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將正式禁止在搭乘地鐵等公共交通時外放電子設備聲音,新條例於明年1月1日實施。違規者由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採取補救措施,並可按情況罰款,但該條例未有明確列明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會被罰款。
萬聖節「造成恐慌妝容」被禁
《條例》修改完善影響運營秩序和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增加禁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進站乘車(無障礙用途的電動輪椅除外)、禁止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條文。《條例》亦同時禁止佩戴面具或者帶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適、造成恐慌的妝容、裝扮乘車,故今後萬聖節扮鬼扮馬及動漫「角色扮演」人士今後可能被禁止進地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