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園隨意開咪唱歌、大聲播歌完全是破壞公園寧靜的「惡行」,在非指定地區搭帳篷亦可能影響到其他遊園者使用公園的權利,在公園放生更可能破壞園區生態。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上周五發布《深圳經濟特區公園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為首度為公園專門立法,當中措施包括擬以罰款約束遊客行為,最高罰款達5,000元(人民幣,下同)。
深圳所有公園擬禁寵物進入 釣魚、投餵動物也不行
意見稿要求,遊客要「文明遊園」,愛護公園綠化及設施,不影響或妨礙他人遊覽、休憩,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違反公園管理規定攜帶寵物入園;
2. 開展超過各功能區環境噪聲等效聲級限值的活動;
3. 在非指定區域搭設帳篷、放飛空間飛行物、投餵動物、放生、釣魚等;
4. 違反法律法規、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
5. 公園明示限制的活動或其他影響園容園貌、遊園安全和遊覽秩序的行為。
對於噪音及活動限制,意見稿表示,各公園可以基於遊客遊園體驗需要,設定園內各功能區的環境噪音最高值及活動類型等。
在公園放生最高罰款5000元
意見稿又指出,若不遵守遊園秩序,將由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依法處罰。其中:
- 攜帶犬隻或者其他寵物入園,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門依法處罰;
- 在公園進行超出噪聲限值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 在公園內放生,或者在非投餵區投餵動物的,由主管部門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 未按要求在公園操控空間飛行物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門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 其他違反、不遵守遊園秩序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違法進入嚴格保護區而需救援 費用自負
不少網民對相關措施表示支持,但亦有網民不滿不能釣魚,認為「小盆友釣點羅非魚,還是可以的吧!要不然太多了,繁殖又快還搶食,同時也影響濕地水池生態環境」。
此外,意見稿又提出「有償救援」,對於遊客違法進入嚴格保護區,罰款1,000元;需要救援的,由遊客承擔救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