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伶/綜合報道
大陸河南安陽一名68歲清潔工中午躺在社區地下停車場通道午睡時,被行車入庫的司機輾壓身亡,司機張海巨被控過失致人死亡。在被羈押366天之後,湯陰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無罪。張海巨認為自己橫遭冤獄,23日已提出國家賠償。
司機請求賠償65萬元人民幣
綜合陸媒報道,事發於2021年9月30日,張海巨駕駛汽車進入湯陰縣某社區地下停車場時,將躺在停車場通道的被害人輾斃。檢方認為,張海巨因過於自信的疏忽大意,未對視線不好路況盡到提前觀察義務,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嫌追究張海巨的刑事責任。同日,張海巨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於2021年10月14日被逮捕。
但張海巨及其家人則是認為,事件是意外而非犯罪,「車庫通道是用來行車的,不是讓人躺著休息的地方,死者躺著的地方完全是視線盲區」。張海巨的哥哥稱,他開出事的車輛在事發現場放置了參照物,模擬了近百次,都難以看到參照物。他認為,不應該追究張海巨的刑事責任。2022年10月20日,湯陰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海巨被判無罪。法院同時指,雖然張海巨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構成民事侵權。綜合雙方過錯程度,張海巨應承擔60%的民事賠償責任,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死者家屬39萬餘元人民幣。
張海巨表示,自從事發被拘至取保候審,自己一共被羈押366天,「為期一年的錯誤羈押,對我的工作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母親精神狀態很差,讓我非常痛心。」張海巨的辯護律師表示,張海巨已於23日提交《國家賠償聲請書》至湯陰縣人民檢察院。《聲請書》顯示,張海巨請求湯陰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聲請人支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15萬9901.74元人民幣,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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