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關表示,一名香港女子上周五(10日)從關閘口岸出境時,步履蹣跚、眼神閃縮,被截查後發現綁藏50部舊手提電話及9隻電子手錶,涉嫌偷運走私,且她出示的證件相片與容貌不符,該女子在多番查問後承認使用胞姊證件,收取帶工費協助他人偷運物品過關。
涉案女子為香港居民,56歲。她上周五晚上經關閘口岸出境時遭截查,被揭發將一批舊手提電話及舊電子手錶綁藏於腰部、大腿及小腿內側,試圖偷運出境。
調查期間,執法人員發現該女子出示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相片與本人容貌不同。經檢查女子隨身物品,發現其本人的香港居民身份證及回鄉證。再三查問下,涉案女子終承認故意使用親姊早前交託的個人證件,以冒認身份,企圖瞞騙關員,逃避法律責任。
澳門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相關規定作出起訴,一經處罰,最高可被科處5萬澳門元罰款,而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另外,該名女子亦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51條使用他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所述的犯罪行為,已移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可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