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宗銷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餅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涉案的男子2021年對外銷售仿冒「美心」等多個品牌的月餅,銷售金額逾15萬元(人民幣,下同)。男子被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刑1年,並處罰金7萬元。
案情指在2021年8月,孫某某及其同夥想到賣「假月餅」賺錢,在未取得注冊商標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先從他人處購買了假冒「美心」、「廣州酒家」等知名品牌的月餅,採購了防偽標碼貼於「假月餅」的外包裝上,以每盒70元至110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經統計2021年8月至9月期間,銷售金額總計逾15萬元。
2021年9月,上海公安從孫某某的倉庫內查獲標有相關品牌注冊商標的月餅、包裝盒、包裝袋等物品。經鑑定,均是假冒注冊商標商品,價值1,841元。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判刑1年並處罰款7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