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打工仔請假真係慘過乞食!台灣一位姓朱網民在Facebook專頁「爆料公社」發文指,因外母離世,日前透過社交軟件「Line」向主管提出在本月11日請喪假出席喪禮,但其他同事都不想增加上班時數,「所以才主管幫忙」,沒想到主管覺得其請假態度有問題,「請問一下大家教教我。該如何處理」。
主管就替更人手問題瘋狂「開火」
根據相關Line對話截圖,主管就替更人手問題瘋狂「跳掣」,質問「你這樣是叫我自己想辦法?」、「所以?我去找人?」、「你不行,就是我自己處理?」、「沒有人值班,我自己的問題?」,並批評「你自己想想你面對這件事,在工作上處理的方式」、「你也不是剛出社會,剩下我也不想多說了」、「只是我是你,我不會這樣處理」等。
面對朱男回應稱「當天告別式,我只是提前告知……(請)喪假」、「你是主管尊重您啊,提前告知啊」、「難道,告別式,我也不去?今天移靈,我也是先走趕快來上班啊」、「我今天也是放著頌經,先走啊」、「喪事不是我願意啊」、「我提前告知,不知道哪錯了」、「那請您教我,該如何處理?」,主管還不斷反諷「你了不起,我不是人」、「是,我不是人」,最後才強調,更表早已排定,若因私事請假,「換誰頂班,請先喬好」。
網民:替更是主管責任之一
爆料公社小編直接評價「第一次聽到這種的」,其他網民則紛紛表示,「喬班也是得知會主管,我覺得沒啥問題,提前不只一周告知還不夠?」、「居然把問題丟回給你,那就跟他說主管你來當好了」、「主管本身的責任就是如果真的沒人可以代班,就要出來代,不然憑甚麼比別人多領主管加給」、「真心覺得上天要保佑有些人在自家遇到喪事的時候,都不會被別人殘忍以及無理的對待」。
有網民就建議,「把靈堂移到公司啦,兩邊都顧的到,都不得罪,還有很多人幫忙值班」、「你還不知道錯在哪?主管一直說『他不是人』, 你應該嘗試看看除了人以外的溝通方式,要不然根本各說各話」、「基本的人事調動都無法處理,應該也是靠關係升上去的吧!趕快辭職吧!在這種人底下做事早晚累死自己,記得收集證據跟勞工局投訴」。
還有網民分享類似經歷,稱「我前公司老闆喪假只給告別式一天,我直接丟訃聞跟勞工局電話給他,馬上准假」、「以前家人出事,請喪假還遇到智障同事說『好好喔,休那麼多天』」、「我有一次生病很嚴重要住院,店長叫我找代班,我找不到,我跟他回報,最後硬著頭皮騎車去然後暈倒了!警察通知我老公,我老公打去公司,我店長卻說,我現場就是沒人,不然你要我怎樣,還回報總公司說我曠職!我心想你就不要病死,真的會有報應」。
台灣法例規定親屬喪假最少3日且有薪
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8日;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6日;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3日。喪假期間薪酬照給,且僱主不得扣全勤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