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周二(10月15日)公布,3名男子因犯搶劫罪,在高速公路上逼停貨車,之後押車下高速路再搶走貨車上價值1215元人民幣的3箱牛肚,並煮成火鍋吃掉,各被判處2年至3年2個月有期徒刑。
價值1215元人民幣
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23日,陸姓、藍姓、劉姓(另案處理)、韋姓(另案處理)與「阿和」(另案處理)5名男子在覃姓男子邀約下,一同駕車從廣西南寧尾隨趙姓男子駕駛的貨車至貴州省羅甸縣境內。當晚7時多,6人駕車在羅甸縣一處高速路上將目標貨車逼停後,由覃男駕駛該貨車返回廣西天峨縣。下高速公路之後,覃男等人將貨車上的三箱牛肚搶走,貨物老闆聞訊派人趕到將覃男等人趕跑,趙男駕駛貨車離開現場。第二天,覃男等人將搶來的牛肚煮火鍋吃掉。經鑒定,被搶牛肚價值1215元。
案發後,覃男、陸男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藍男則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並通知同案人員劉男投案自首,隨後劉某接到電話後也主動投案。同時覃男、陸男、藍男到案後承認犯罪事實、並主動退繳贓款1215元。黔南州羅甸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覃男、陸男、藍男3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搶劫他人財物均已構成搶劫罪,依法分別判處覃男、陸男和藍男有期徒刑3年2個月、3年、2年,並處3人罰金各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