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市一名8歲男童被武術教練毆打致死案,今日(13日)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三名被告中,兩人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一人被判監三年,緩刑五年。他們又禁止從事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兩名被告及後表明上訴,受害男童家屬亦表明要申請抗訴,父親表示不接受被告任何道歉。
法院說,兩名被告開設武術運動俱樂部及出任教練,第三名被告為其中一人的兒子,幫助教學。受害8歲男童於去年報名進入俱樂部學習,6月18日因訓練動作不符合要求,遭被告毆打及捆綁後昏迷,送院搶救後死亡,三名被告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名被告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對未成年學員長時間毆打捆綁,犯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予嚴懲;另一被告參與上述犯罪行為,亦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
母親當時公開教練在事發拍攝的影片,只見男童雖然被拉到椅子上坐着,但姿勢不正常,似乎已沒意識,教練一把手鬆開男童馬上就滑到地面上,手臂癱軟、臉色慘白,母親質疑教練企圖「擺拍」,假造當時男童沒問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