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最高法院裁定國會去年通過、削弱最高法院權力的法案部分條款無效。相關條款涉及最高法院以不合理為由駁回政府決策的權力,法院認為,有關法律對作為民主國家的以色列造前所未有的嚴重傷害。
以色列最高法院15名大法官以8比7裁定,推翻去年7月通過的法律;這項法律禁止法官推翻他們認為不合理的政府決策。法院認為,有關法律對作為民主國家的以色列造前所未有的嚴重傷害。法官同時以12對3票通過,指法院有權推翻所謂的基本法。
未知政府會否在短期內重推有關法律
司法部長萊文批評最高法院的決定,與前線士兵的團結精神背道而馳,但政府不會因為今次裁決而氣餒,會以克制及負責任態度行事。他並無交代政府會否在短期內重推有關法律。
總理內塔尼亞胡一年前再度上台後,提出司法改革,引發當地持續半年的示威抗議,隨著以色列10月遭哈馬斯突襲,有關爭議被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