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越南歷來最大宗金融騙案、日前被判死刑的當地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周二(3日)被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當地傳媒指,目前她只剩一個途徑可以避過死刑,但活罪難饒,就算不死也會被判身監禁。
68歲的張美蘭是地產商萬盛發集團主席,涉挪用及侵佔西貢商業銀行資金逾125億美元(約975億港元)、涉及貪污和詐騙罪成,於今年4月被判死刑。她早前透過律師提出上訴,但胡志明市人民高級法院法官,周二駁回其上訴,指案件涉及的金額巨大、後果極其嚴重,「沒有任何減輕刑罰的依據」。據報張美蘭詐取的金額,相當於越南前年GDP的3%。檢方在庭上批評,案件的後果前所未見,在金融市場和經濟等多方面損害社會。
交還最少75%侵吞金額 或可改囚終身
根據越南法律,犯人若因貪污罪行被判死,如主動交還所侵吞金額的最少75%,法院可酌情改判終身監禁。因此,如張美蘭能歸還93.7億美元(約731億港元),就可能免於一死;亦有報道指她須交回110億美元(約858億港元)。
律師︰不少資產需時變賣
不過,律師表示張美蘭的資產雖然足夠交還,但不少是房地產及股份,而且部分已被當局凍結,出售過程需時而且有困難。當地傳媒指,越南一般會延遲幾年才執行死刑,故張美蘭必須爭取時間,及時出售資產,才有機會避過死刑;據報當局通知死刑執行的時間極短,故張美蘭目前是「分秒必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