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首富兼中國恒大(3333)創辦人許家印,於去年被高院頒令,須向中信集團旗下和信恒聚償還逾53億元人民幣的債項。早前和信恒聚入稟法院,要求許家印交出尖沙咀柯士甸道一伙住宅單位,以出售該物業作償還部分債項。日前高院批准執行押記令,讓和信恒聚出售該物業,而估計物業現時市價約496萬元。據悉,該物業是許家印於25年前剛開始發迹時來港購買。
上述物業為尖沙咀柯士甸道144號祥景樓6樓A室,據報指,單位面積有300多方呎,是許家印在1999年以號一筆過方式支付175萬元買入,屬許氏在港餘下唯一以私人名義持有的物業,而該物業曾申報為住址及註冊公司。據了解,許家印買入上述物業後,恒大的生意愈做愈大,他亦相繼購入山頂布力徑等豪宅物業,惟一直未有出售該伙「發跡屋」。資料指,尖沙咀祥景樓屬於舊式洋樓,於1978年底入伙,樓齡至今近47年,全盤只有28伙單位;物業鄰近港鐵佐敦站,距離只需約5分鐘步程,交通便利。